评优表彰管理条例通知 企业资讯 行业咨询 泉州恒劲机械有限公司

首页>>新闻动态>>企业资讯

评优表彰管理条例通知

点击数:33922012-02-22 16:14:00 来源: 泉州恒劲机械有限公司

一年一度的评优活动将近,为了更公平合理评出各级优秀人员,特制定本条例。

一、     参评条件界定:

1.     优秀员工参评条件:

1)     凡进厂满三个月的一线操作员工并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者;

2)     分个月的迟到、早退、溜岗的合计次数≤4次;

3)     分个月的旷工次数≤1次;

4)     分个月的行政处罚有记过者不能参评;

5)     工作考绩表上,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尚可者。

2.     优秀管理人员及年度劳模参评条件:

1)       凡进厂服务工龄满一年或以上且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者;

2)       依优秀员工中的第 2、3、4条参评条件规定;

3)       工作业绩得到一致认可以及表现突出者。

二、类别、奖励金额及指标分配:

1.优秀管理2名,得评者每人奖励300元,指标分配为生产部和综合办公部门职员各1名;

2.年度劳模2名,得评者每人奖励300元,指标分配为生产部和综合办公部门职员各1名;

3.优秀员工5名,得评者每人奖励200元,只限于生产部一线操作员工。

三、评比流程:

1.生产部优秀员工由各班组长提报,部门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参评审核,生产副总批准。

2.优秀管理与年度劳模由各部门经理与分管副总提报,行政部经理与总经办相关人员审核,总经理批准。

各级提报项目级人员一定要2倍比例以上提报,实行差额评比!此评优活动于18日起至25日前截止。

下一篇 --> ISO/TS16949国际汽车工业质量体系技术规范介绍
   ADD:福建省泉州市树兜工业区奇树路59、61号
泉州恒劲机械公司版权所有   闽ICP备2020017990号-3 ©2011-2012 HJJX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.